无锡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 2015-05-18 访问次数: 58
序号 类别 项目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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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偿资助 每年评选一批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10-3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2 促进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给予为期3年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租金补贴;3年内每新增吸纳一名大学生或失业人员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给予2000元的培训补贴。
3 天使基金引导 每年遴选出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初创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元以内的投资,政府按投资金额的50%予以匹配。
4 小额担保贷款 对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其申请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5 企业贴息贷款 对初创期和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的,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最高可申请200万元的商业贴息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6 科技信贷支持 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获得科技信贷支持。对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鼓励其通过专利权质押的方式开展信贷,并由政府给予50%的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 种子基金投资 对成长期和成熟期大学生创业企业,在产业化过程中吸引社会风险投资资金,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市种子资金进行跟进投资。
8 创业场地 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大学生创业园将免费提供不少于20平方米创业场地。
9 孵化功能建设 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根据大学生不同的创业阶段,提供贴身创业服务,帮助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创业扶持、税费减免、科技孵化等各类优惠政策,积极为园内企业提供天使投资、项目孵化、导师指导、业务外包等服务。
10 柔性引智 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对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科研配套经费支持。
11 建立创业导师制 组建“创业者联谊会”,开展“大学生创业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搭建创业导师、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平台。
12 搭建创业大赛平台 鼓励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承办全国性或省级大学生创业大赛,发现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来锡发展。对在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积极促进其在本市落地、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免于评审给予创业项目无偿资助,优先推荐其获得天使基金风险投资。
13 创业培训和实训 创办大学生创业学院,根据大学生创业园区企业不同需求,提供分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
14 完善创业服务 开展“一站式”办公,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凡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公益性招聘活动,优先提供免费招聘展位及推荐人才服务。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产品,优先推荐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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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租房补贴 对来锡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
16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锡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17 见就业习补贴 按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每月给予生活费补贴;对承担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按照见习实训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补贴。
18 招聘活动差旅费补贴 邀请对口专业的研究生来锡参加研究生供需洽谈会,对受邀来锡参加招聘活动的研究生,按路途远近给予200元、500元、800元不等的差旅费用补贴。
19 培训补贴 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对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
20 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机构设置
专业设置
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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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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