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教育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 2012-10-31 | 访问次数: 902 |
2006年,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建设项目一开始,学校就系统思考和研究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问题,在强化职业能力培养的同时,重视学生职业素质和人的全面发展。
2007年,我校成立了“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工作(含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建设和管理等)。2011年5月,为保证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专司公共艺术教育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由教学副院长兼主任。中心下设“公共艺术教研室”、“文化素质教研室”和“艺术活动指导办公室”。其中,“公共艺术教研室”负责全校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教学实施和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工作,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文化素质教研室”负责任意性选修课的教学实施和系列讲座的开设;“艺术活动指导办公室”挂靠在团委,负责大学生艺术团(合唱队、舞蹈队、美术摄影队等)、全校师生文化艺术活动和艺术类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从而形成了领导顶层规划、专职机构具体落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机制,促进了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公共艺术教育效果。